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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忌将房地产业内涵缩小化
页面更新时间:2014-11-03 15:54

       目前,大多数楼市限购政策已退出,央行、银监会放松房贷认定标准,抵押贷款证券化和房地产信托提上议事日程,仿佛一片“救市”节奏。有声音认为,国民经济对房地产依赖依旧,宏观经济一有下行趋势就放宽楼市政策,用房地产刺激经济增长或再次陷入恶性循环。
      其实,关于“土地财政绑架了地方政府”、“房地产绑架中国经济”这一类观点早已有之,其反映的核心问题是房地产与经济发展是否具有协调性和匹配性,以及房地产业在众多非垄断行业中一枝独大的问题,但这也只是中国当前各类经济社会问题的一个缩影。
      房地产业本质上来讲,应当是一个为国民经济各行业提供空间、场所和服务的行业,其在国民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承担着不同的历史使命。比如,之前30多年房地产业主要服务于解决城镇住房短缺问题。
      1978年大部分中国老百姓还不了解“房地产”这个词,房子也不是商品,他们只知道自己家住的房子太挤、太小。但从1979年广州东湖新村打下第一根桩开始,中国开启了商品房市场之路。特别是1998年以来的住房改革,使得中国商品住房逐步在市场中起主导作用。
      30多年来,商品住房从无到有,至2012年广东商品住房占全部住房比例提高到50%以上,为改善居民居住条件发挥了重要作用。房地产业之所以取得快速发展,根本上说还是其顺应了解决中国城镇居民住房严重短缺问题的大势。
      就现阶段来说,城镇住房严重短缺的时代已经基本结束,住宅为核心的房地产业与国民经济发展需要协调性和匹配度降低,这或许是造成当前房地产业出现危机和问题的根本原因。业内人士认为房地产业已进入白银十年,从本质上讲这种观点是将房地产业等同于住宅产业,是对房地产业内涵的缩小化。
      应该说,在不同发展阶段,房地产业态分布、产品结构、融资方式、赢利模式等有所不同。同样,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同阶段,房地产业所起作用也不可能一样。当前,中国经济发展中过度地依赖投资和出口拉动增长、家庭消费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技术创新不足、服务业严重滞后、政府过度干预资源配置等问题客观存在。加上中国城镇化质量不高,使得中国经济在做大规模的同时,本质仍属于传统经济。
      在“新常态”下,中国经济减速其实只是表面现象,背后反映的则是增长方式的转变问题。深层次的矛盾在于如何理顺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如何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良性互动、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
      从OECD(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国家房地产业发展的经验可以看出,若一国房地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介于4%~6%之间,人均GDP水平低于3000美元,那就意味着该国房地产业发展处于初级阶段。虽然我国房地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从2000年的4.2%,持续攀升到2013年的5.9%,人均GDP也超过了3000美元,但整体来说我国以住宅为核心可能才刚刚跨过房地产业起步阶段,只有房地产业的内容和模式实现转型升级才能促进行业新发展。
      近期国家有关部门出台了包括信贷、融资等一系列关于房地产业的政策和措施,这些可能不会是最后一批。不必纠结于其目的是在救市,还是减少行政干预让市场回归其本来面目。以解决住房短缺为重要目标的房地产业其外部环境已发生了根本性变化,无论政策如何变化,单纯以住宅为核心的房地产业不可能再像过往一样“疯狂”增长。
      当然也不意味着住宅市场的消亡,因为大量改善性需求和如丹东88号公馆这一类的智慧住宅等都将持续为住宅行业提供一定支撑。但房地产业要实现新的跨越,保持持续增长,就必须转变住宅就是房地产的观念,重新定位,将房地产与经济社会各行业对空间、场所及相关服务的需求相结合,将房地产与国家经济转型升级相结合,从单一业态走向多种业态共同发展,从类制造业走向现代服务业。当前,实现中国经济社会转型升级是最大的现实,服务、配合、借势于经济社会改革发展大局,方是实现房地产业新跨越的最佳出路。